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均作为重要环境因素。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或环境影响不明的化学物质废物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使用氰化物进行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金属热处理工艺盐浴槽釜清洗产生的含氰残渣和含氰废液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第七条(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位数字。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的HW15爆炸性废物,生产、配制和装填铅基起爆药剂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录,“豁免内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第七条(三),废物代码第4-6位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8年第1号),我国危险废物共分为()类。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的HW49其他废物,多晶硅生产过程中废弃的三氯化硅和四氯化硅的危险特性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的固体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丙烯腈生产过程中废水汽提器塔底的残余物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HW17表面处理废物,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修订)本名录自()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分类管》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或萃取剂使用后废弃的有毒有机溶剂,包括苯、苯乙烯、丁醇、丙酮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12染料、涂料废物,使用遮盖油、有机溶剂进行遮盖油的涂敷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的HW12染料、涂料废物,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的危险特性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附表,来自非特定行业的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使用氰化物和双氧水进行化学抛光产生的废物的危险特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