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向定制企业以外的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或养殖者销售定制产品的,应当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处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委托产品应当在双方的生产许可范围内。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可以为()生产定制产品。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可以为大型养殖场定制饲料产品。
()不属于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的管理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应当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部门核发
非食品添加剂的化工类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在其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罚款。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
对应当召回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召回,并监督生产企业对召回的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委托其他企业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应当标明受托方取得的生产该产品的批准文号。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