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处()。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是()。
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仅在本地范围内短期有效。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情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有关资料统计表明,机动车驾驶责任事故60%~80%是在“临界期”中发生的。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满12分或者公告停止使用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后方牌板(架)应设于车辆后面的中部或右侧。
两辆机动车在一条车行道上对向行驶,保证安全的最短视线距离称为会车视距,此时驾驶人员视点高度离路面()。
非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行驶时规避的最安全范围极限是机动车的后轮。()
2011年5月1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开始实施,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行政处罚。对于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终身禁驾。醉酒驾驶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将可能被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 以下的拘役。随后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依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这反映了我国()
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仅在本地范围内短期有效。()
各动车所、车间和科室要对照()和(),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梳理出每个岗位的安全红线,并把安全红线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范围和任职资格考试。
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行规》规定,动车所需在股道中部的“8辆动车组停车位置”标”处停放动车组时,动车所调度须在编制调车转线计划中注明,车站值班员根据调车转线计划编制调车作业计划时,也须注明。在第1列动车组转线时,应通知司机按股道端部8辆位置停车。()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