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创新之一是建立以“三大支柱”为特点的新的资本监管制度,其中,”三大支柱“的第一支柱指()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创新之一就是建立以“三大支柱”为特点的新的资本监管制度,“三大支柱”是指()
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三大支柱”是()。
下列不属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资本监管“三大支柱”的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确定的三大支柱是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创新之一就是建立以“三大支柱”为特点的新的资本监管制度,“三大支柱”中的第二支柱指()
《新资本协议》构建了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三大支柱”,下列()项不包含在内。
下列不属于巴塞尔资本协议资本监管“三大支柱”的是( )。
2004年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资本监管“三大支柱”包括()。
2004年版《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资本监管“三大支柱”是指()。
《新资本协议》构建了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三大支柱”,具体构成为()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以下哪项不是“三大支柱”( )。
2004年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三支柱”监管框架,“三支柱”内容包括()。
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包括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主要包括()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新资本协议》提出,建立了()等有效资本监管的支柱。
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包括()。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监管的“三大支柱”,即:()
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监管职能是()提出来的。
《巴塞尔新协议》提供了一些新的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即()。
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明确提出,()形成三大支柱,它们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共同为促进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发挥作用。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是()。
在《新巴塞尔协议》中,被称为“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的是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
《巴塞尔新协议》提供了一些新的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三大支柱",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