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须认真审核申请表信息填写的完整性,核对系统回显信息与客户提交的证件、申请表中的信息是否相符。验证客户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如对客户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并打印保存核查记录;对于核查信息不符的或过期的身份证件,不能办理业务。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柜员对客户须进行“黑名单”检索核查。()
企业网银的代付业务,如果客户申请办理“批量超级对私支付”业务,柜员须审核是否已经得到()电子银行业务部门审批同意。
日终预约领现申请当日进行审批调拨处理的,调出行日终轧账时申请领现金额反映在()
客户申请办理“批量超级对私支付”业务,则柜员须审核是否已经得到()审批同意,并通过“46422企业网银渠道维护”交易为客户进行开通。
系统内资金调拨须上下级行共同审批的资金业务()。
网点调入现金,经办柜员填制“现金调拨申请单”,经有权人审批签章,99999钱箱管库员使用“1150现金调拨申请”交易进行申请。
原则上每个营业机构配置()当班现金柜员,确实无法满足业务需求,需要通过上级行审批后方可设置。
分行接收“传世之宝”产品时,交接人员须按照《调拨申请审批表》中确定的信息对实物黄金产品进行逐一清点核对;同时按照与黄金企业的约定对产品带包装重量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比例为各规格产品总条(个)数的(),各规格抽检最少不低于()条(个)。
实物黄金调拨时,上级行收到下级行的调拨申请后,确定调拨方案,要进入调拨审批交易,输入下级行调拨申请的(),点击查询,显示原调拨申请信息,再进行后续的处理。
各级行未经上级行审批()办理黄金产品调拨。
对于已经批复但授信条件发生变更的项目,业务发起单位应向省行提出变更条件申请。除以下哪几种情形外,应再次进行尽责审查和授信评审,并报专业审批人审批。()
向人民银行取款,中心库(或管辖行)管库员提出向人行取款申请,并填制“现金调拨申请单”,经金库执行付主任审批签章后,管库员填制《现金支票》,到人行调款。
申请电子银行内部管理系统柜员,应由柜员所在行(部门)填写《电子银行柜员注册(变更、注销)申请表》并经审批后,采用传真、传递等方式向同级或上级电子银行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各级行调拨“传世之宝”产品须由个人业务部门通过实物黄金系统向上级行发起调拨申请,根据上级行个人业务部门批复进行调拨。分、支行通过()管理端进行调拨申请和审批,营业网点可从柜面端发起调拨申请。分行首次申请库存额度时及补充库存时,须由()级分行向总行调拨。
各级行调拨“传世之宝”产品须由()通过实物黄金系统向上级行发起调拨申请,根据上级行部门批复进行调拨。
资产调拨方面,申请调拨部门填写《资产审核单》,调入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固定资产调拨须同时报财务管理部审批。
经营行会计结算部门在接到信贷部门的放款通知单后(放款通知单须经经营行行长或主管副行长签字),对于通知同意办理的信贷事项,会计主管必须登录CMS系统查阅并打印审批批复通知书,核对有权审批人的所在机构名称、审批人姓名和审批意见(审批说明),审核贷款属性分类、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是否相符,审批意见与()相符,有限制性条款的还须核实有权审批限制性条件落实的部门(如: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所上传的书面审核表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才能发放贷款。
令牌领用是由下级机构提出领用令牌申请,上级机构经过审批向下级机构分发令牌的业务操作。领用操作只有二级分行(地市级)、三级支行(县级行)、营业网点的业务柜员可以发起。()
县级联社调回清算资金,省资金中心接收到县级联社资金调拨的书面申请,经有效审批后,柜员填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或同业机构办理资金汇划。
分行接收“传世之宝”产品时,交接人员须按照《调拨申请审批表》中确定的信息对实物黄金产品的()等进行逐一清点核对,同时按照与黄金企业的约定对产品带包装重量进行随机抽检。
网点调入现金,管库员填制“现金调拨申请单”,经有权人审批签章,柜员使用“1150现金调拨申请”交易进行申请。
对于有权审批行已经审批的信贷业务,系统不支持对CMS信息和()信息的修改、删除操作。
已发出的调拨申请,在上级行未审批前可进行“6683调拨申请撤销”交易。柜员进入系统,选择调拨申请撤销交易,输入原调拨申请的(),经有权主管授权后直接提交交易系统处理。
遗产查询业务须经 或以上级别人员审批,审批同意的意见签批在申请人书面申请或《存款查询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