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轨道交通1号线LOGO于2014年()上午,在常州地铁标志征集产生新闻发布会上,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布了“常州地铁”标志(LOGO)。
2016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刘某到乙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2016年5月,临时性工作结束,两公司未再给刘某安排工作,也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2016年7月,刘某得知自2015年1月被派遣以来,两公司均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解除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应采取的方式是()。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5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常州市轨道公司从2013年起就开始与高职院校合作,定向培养所需人才。尤其是运营公司生产一线岗位50%员工都将通过“订单班”培养产生,主要涉及()、车辆检修、通信、信号、内燃司机、AFC、地铁供电等9个专业,总共约774人。
哪几所院校与轨道公司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05年,常州轨道公司与()所院校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
2016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刘某到乙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2016年5月,临时性工作结束,两公司未再给刘某安排工作,也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2016年7月,刘某得知自2015年1月被派遣以来,两公司均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刘某无工作期间报酬享有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常州市轨道公司与武汉铁路司机学校、()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技师学院5所院校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总共定向培养5个专业6个班179名学员。
205年,与常州轨道公司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的院校有()。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由北洋大学、唐山交通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工学院、()五所院校的采矿、冶金系科组建成立北京钢铁工业学院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4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以200万元的价格购入甲公司商品,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货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尚未发出,该商品成本为12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万元。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按220万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商品。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销售业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5年3月1日民布公司、辽生公司与刘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刘某将其房屋抵押给辽生公司,担保民布公司在一个月前所欠辽生公司货款200万元,最高额债权3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5年3月2日到2016年3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民布公司从辽生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拖欠辽生公司100万元,民布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办公楼,实际取得成本为6000万元。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因公司迁址,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租期2年,年租金4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协议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52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和高等院校专职教师来油田公司授课,教师薪酬由项目主办部门与外聘兼职教师协商确定并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由北洋大学、唐山交通大学、()、西北工学院、华北大学五所院校的采矿、冶金系科组建成立北京钢铁工业学院。
甲公司因无法偿还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货款,于2015年8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通过增发17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抵偿上述债务,股票发行价为2800万元。乙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360万元坏账准备,并将取得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甲公司在2015年11月1日已经办理完股票增发等相关的手续。不考虑其他因素,针对上述业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常州轨道交通1号线于2015年()月()日联合市工会举办了“普惠职工安全健康、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活动”
为筹措研发新药品所需资金,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丙公司购入甲公司积存的100箱B种药品,每箱销售价格为20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丙公司开具的银行转账支票,并交付银行办理收款。B种药品每箱销售成本为1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按每箱26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B种药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014年应确认的财务费用为()万元。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由北洋大学、唐山交通大学、山西大学、()、华北大学五所院校的采矿、冶金系科组建成立北京钢铁工业学院。
甲公司2012年l2月31日购入一栋办公楼,实际取得成本为3000万元。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因公司迁址,2015年6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协议签订日,租期2年,年租金15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协议签订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2015年3月16日,甲公司以1000万元自市场回购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拟用于对高管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因甲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于2015年7月1日与甲公司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甲公司暂未实施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乙公司与甲公司高管人员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乙公司对甲公司的20名高管每人授予100万份乙公司的股票期权。授予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3元。行权条件为自授予日起高管人员在甲公司服务满3年,即
甲、乙两公司于2014年10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套水处理设备。甲公司于2014年12月自行派车运回了全套设备,当即安装调试,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于2015年6月按期交付了货款。2017年8月甲公司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月8日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其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2015年8月8日乙公司又将该办公楼经营租赁给丙公司,以赚取租金差价,租期3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5年4月28日,甲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其闲置的厂房出租给丙公司。同日,与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协议,租赁期开始日为2015年5月1日,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6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收取。2015年5月1日,甲公司将腾空后的厂房移交丙公司使用,当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85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9200万元。甲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将上述厂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