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待遇。
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的审计,对其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根据国家有关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权限中提到,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有关的()等资料。
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有()的审计权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履行劳动和社会保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被称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采取()和行政复议的方式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申请人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除违法犯罪致伤致残的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持失业登记证、住院证明、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比例和下列规定发放住院医疗补助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对缴费单位履行()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
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其时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下列属于《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第6条内()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口头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北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履行劳动和社会保险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被称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 )。 A.行政诉讼 B.行政争议 C.行政复议 D.行政权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