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情形有()。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因()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在转让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因失去市场而损失的收益通常被称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改公告自()年10月1日起执行。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到当期损益。()
下列属于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情形是:(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企业对于通过行政划拨取得且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时,应按规定将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按以下规定办理()。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需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征收增值税。()
某单位因停产确需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应当向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在转让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转让行为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
通常,在破产企业或单项资产出售价值大于企业整体出售价值的情况下,无形资产评估应采用()。
对于企业合并交易的所得税处理,通常情况下,将被合并企业视为按账面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征收增值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属于()情形,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通常情况下,对于因资产()(如输配电线路资产、地下管线资产等)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应当说明对资产是否存在、存在状态、权属资料等三个方面采取的措施。
对于对外捐赠资产,政府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归属于捐出方的相关费用在财务会计中记入“()”科目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比。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非税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