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级以下单位(医院等技术密集型单位除外)干部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最高限定为()。
正常调整为专业技术七级的干部,现级别期间年度考评为称职(含)以上的年度累计达到()年以上
提前、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对象,现等级期间年度考评结果应为()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调整为专业技术()级以上的由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专业技术干部提前调级的对象,现专业技术十级以下的必须满1年,九级以上的必须满2年,并且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德才优秀、工作成绩显著
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八级或七级,现专业技术等级满()年,工作积极,完成任务突出,可以向上调整一级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撤职处分,行政职务等级相当或者高于专业技术等级的,以降低()为主。
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撤职处分,行政职务等级低于专业技术等级的,以降低()为主。
团级以上单位对军官、文职干部审批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应当报对受处分军官、文职干部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有任免权的单位党委备案。
免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予调整专业技术等级
向上调整专业技术等级,十四级到十级的最低年限为()年
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任命后不到位或者脱离专业技术岗位超过()的,应当做出相应调整安排。
免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而未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不予不予调整专业技术等级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处分,按照其中较低的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处分权限执行。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最低专业技术等级为()级
公安现役部队支队级以上单位对警官、文职干部审批的警告、()处分,应当报对受处分人员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有任免权的单位党委备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等级未达到对应的最低专业技术等级的干部,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向上调整一级。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干部(),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干部中选升。
正常情况下,专业技术等级十级调九级一般为()年。
专业技术()以下干部配发和佩带与其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的行政职务等级级别略章。
正常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级别期间年度考评结果应均为()等次。
下列哪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晋升专业技术等级,每年分别不超过符合晋升资格条件干部数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