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户籍所在地为A市,常年在B市居住、做劳务工,5年前与B市某女结婚,生育一男孩,三年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一女,两地相关部门均未发现。半年前A市人口计生部门发现后按规定向其发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随后B市人口计生部门也发现了丁某超生的事实,按规定也相应发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丁某对征收决定不服,可采取的应对方法有()

A.申请行政调解 B.申请行政复议 C.提起仲裁 D.提出行政诉讼

时间:2024-03-05 04: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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