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已知乙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在规定期限通知了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企业吸收合并后,乙公司债权人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合并方清偿债权100万元。已知于某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但是由于乙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清偿该笔债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 由甲公司承担该笔债权 B . 由乙公司承担该笔债权 C . 若甲公司承担该笔债权后,可以向乙公司进行追偿 D .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于某请求,告知其另行起诉乙公司

时间:2022-10-21 01:56:51 所属题库: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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