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在香港创业板发行与上市,如申请人具备24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股份的市值不得少于()港元;如申请人具备12个月活跃业务记录,则公众人士持有股份的市值不得少于()港元。

A.2000万 1亿 B.3000万 1亿 C.2000万 1.5亿 D.3000万 1.5亿

时间:2023-10-08 11:37:31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