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正确的是()①巩固了独立战争胜利的成果②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③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民主性④存在种族歧视等局限性
“我有一头驴,它值30美元,那我就可以被选举为议员了;一年后,我的驴死了,我这个议员就不能继续当下去了。请问,究竟谁是议员呢?——是我,不是驴?”富兰克林这番话,说明他认为美国独立后忽视了()
美国1787年宪法,是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序言虽然包括在宪法全文之中,却不具有(),法院在拟定判例时不能引用。
在美国,经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同意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或者根据()的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宪法修正案。
美国1787年宪法,是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序言虽然包括在宪法全文之中,却不具有宪法效力,()在拟定判例时不能引用。
美国移民法规定:即使是美国公民的家属那部分移民,也必须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在美国就业。
汤姆是一名来自美国内华达州的众议员,按美国法律的规定,他的任期应是2年。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具有的国籍资格是()
中国一女演员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与加拿大一男子结婚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根据《国籍法》的规定,该女演员的国籍状况会出现下列哪几种情况?()
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移民取得国籍()年后才能竞选参议员
中国人王某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与加拿大一男子结婚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王某的国籍状况会出现下列哪种情况?()
美国宪法第27修正案明订,任何改变国会议员薪水的法律都必须在下届议员选举后才能生效。下列对“议员薪水”的解读正确的是()。
美国1787年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人口的实际统计应于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3年内以及此后每10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宪法中关于人口统计的规定()
美国在1787年宪法制定时,詹姆斯·麦迪逊将参议院的用途描述为“一个抗御„„反覆与激情的必要防护。”华盛顿说:“我们将法条(来自众议院)倒入参议院碟子里冷一冷。”这说明参议院的创立者们希望()
美国1787年宪法与法国1875年宪法的相同之处是①都确立了民主共和制②都实行两院制③都实行责任内阁制④都赋予总统解散众议院的权力()
我国一对夫妇在中国有住所,后取得美国国籍,现在我国法院要求离婚,则我国法院:()。
赵小山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迈阿密州有住所,2002年回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遗嘱。赵小山在美国迈阿密州留有一幢别墅和若干珠宝,在北京留有10万美元的存款和一处地产,其在中国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我国法院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当使用下列哪些选项审理该案件?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任职期间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的是()
按照美国有关选举的法律规定,总统竞选时,选民投票的时间在大选年的( )。
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为进一步规范为政治募捐管理规定,严格规定了美国政治竞选捐款总额的上限。
甲与乙系大学同班同学,1987年甲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留学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国籍。1988年乙赴美国留学,1993年成为美国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欧洲。并随后在意大利按当地法律结婚。1996年乙回到中国,不再与甲来往。1年后.向中国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中国法院在认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
公民陈某1991年于香港探亲期间,用3万美元在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购买了美国护照,之后以美国公民的身份持该护照多次出入国境。1995年8月,某公安机关在调查陈某参与的一起案件中,发现陈某在购买外国护照后,既未向我国公安机关或者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申请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手续,也未前往美国定居。根据《国籍法》的有关规定,陈某不具备退出、丧失或自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因而,不承认其取得美国国籍。于是,该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在其所持美国护照上做了不承认标记,然后将该护照退还陈某。陈
17、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