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当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质量承诺,按规定设置服务监督与投诉处理机构,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其他投诉方式与处理流程,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无需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将本平台的数据信息接入市()部门监管平台。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建立()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可靠性,提供24h不间断运营服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但不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游出租汽车投诉处理制度,网约车只需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投诉制度即可。()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
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天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地()书面报告。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实行动态加价的,应当制定动态加价规则,向市价格部门备案,并向社会 公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为乘客投保不低于()的承运人责任险,并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出险后先行赔付,充分保障乘客及驾驶员权益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考核记分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等数据并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