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塞尔委员会对实施高级计量法提出的标准中要求:用于损失计量和验证的内部损失数据至少要有5年的观测期,如果银行初次使用高级计量法,允许使用3年的内部历史数据。()
2001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题为《银行客户尽职调查》的咨询文件,对银行监管当局和银行业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对客户尽职调查的要求。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计量方法包括()。
巴塞尔委员会吸纳了国际大银行的先进做法,提出了采用()计算信用风险资本要求,使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在理念上取得了一致.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经济资本计量模型。
在操作风险经济资本计量的方法中,高级计量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计算监管资本要求。
在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方法中,()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计量方法不包括()。
巴塞尔资本协定为银行计量资本要求提出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三种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的办法,分别为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标准替代法、高级计量法。
高级计量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监管资本要求可以通过()来给出。
2013年1月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巴塞尔协议III》,对商业银行营运资本的定义、风险头寸的计量以及风险度确定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除纳入()和()等内容外,还将()等因素囊括进来。
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必须采用高级法计量信用风险。
2013年1月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对商业银行营运资本的定义、风险头寸的计量以及风险度确定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除纳入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内容外,还将操作风险等因素囊括进来。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与操作风险管理框架相关的定性原则,银行只有执行这些原则才有资格采取更高级的模型,定性原则共的()条。
对于风险计量的高级法,巴塞尔委员会计划于()年底实施。
巴塞尔委员会对实施高级计量法提出了具体标准,包括( )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资本协议)
监管机构对实施高级计量法提出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
巴塞尔委员会鼓励商业银行自主开发适合自身特点用于计量操作风险资本的高级计量法模型,在2001年发布的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中推荐的计量模型包括()。
商业银行必须提供按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业务单元和损失类别分类的损失数据,对至少1年的内部损失数据使用高级计量法计算操作风险。()
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巴塞尔委员会鼓励其采用内部评级法的高级法。商业银行在实施高级法的时候,以下()项目需要自己测算。
下列关于巴塞尔委员会对实施高级计量法提出的具体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这就是著名的1988 年()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暴露了“巴塞尔协议Ⅱ”的诸多不足,在银行监管的核心价值观上,安全超越了效率,进一步强化银行的资本监管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12月正式公布了《巴塞尔协议Ⅲ》,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监管标准,2019年1月1日前全部达标。《巴塞尔协议Ⅱ》的内容体现在三大支柱上,即提出银行监管重要支柱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