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高层厂房与(),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0m。
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且不应小于()m。
架空电力线路与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倍;与丙类液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储量超过200m2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设计规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应按()负荷供电。
在电气设备的平面布置中,室外变、配电装置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 )。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m。
依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甲类厂房、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水平距离最小为电杆(塔)高度的()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的要求,三级LNG加气站地上储罐距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是()。
绝缘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液化石油气罐的距离符合规定的是()。
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堆场、储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但室外变、配电构架距堆场、储罐和甲、乙类的厂房不宜小于25m,距其他建筑物不宜小于10m。
室外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应保持()m以上的安全距离。(中)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m。
室外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应保持()m以上的安全距离。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远离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汽车库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分开建造。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
电气防火要求及技术措施中,要求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P、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室外变、配电构架距堆场、储罐和甲、乙类的厂房不宜小于()m。
A、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某石油化工企业的厂区设置有办公区、动力设备用房、消防站、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储罐、全厂性高架火炬、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下列关于该工厂总平面布局的做法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