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农业银行凭相关单据办理售汇业务,并将外汇通过其本人()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凭()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对于不在名录内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需按规定以“企业”身份进行,其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适用一般企业的各类管理要求。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到所在地外汇局签署《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办理()登记手续。
兴业银行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按规定对其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金融机构()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现行货物贸易政策规定,贸易外汇收入在解付入待核查账户环节,银行必须首先登陆监测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在名录,不在名录企业不能办理外汇收入入账及申报手续()
为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外汇局规定,现有法规未明确审核凭证的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行为,一定金额以下的,由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一定金额以上的,由外汇局负责审核。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 )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新成立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下列哪些资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相关资料到()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金融机构可以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以下()资料
外汇局根据企业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数据,结合其贸易信贷报告等信息,设定()等总量核查指标,衡量企业一定期间内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偏离和贸易信贷余额变化等情况,将总量核查指标超过一定范围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内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必须通过代理企业外汇账户办理收汇和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