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汇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为()天,持票人对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是指自票据到期日起()日内,持票人超过票据提示付款期限后,应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即自票据到期日起()年,持承兑汇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到承兑行请求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但在票据权利的期间内(),持票人在作出书面说明(说明需加盖持票人公章)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兑行仍应当继续对收款人(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商业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汇票未按照规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的追索权。
持票人超过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虽然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不影响其向承兑人请求付款。()
商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仍具备对前手的追索权。()
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产生的后果是()。
见票后定期的汇款,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丧失的银行汇票,在提示付款期限届满2个月后,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社请求付款或退款时,信用社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未支付的分别情况作处理。()
银行汇票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即使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其前手,该持票人仍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
【判断题】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承兑人的票据责任解除。
判断题: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则付款人应该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可行使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定日付款或者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某公司与某商店成交一笔供销领结的买卖,合同规定该商店以银行汇票的形式支付贷款。该公司发货后,于2007年 1月10日收到该商店签发的委托某银行支付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当在什么日期以前向银行提示承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