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在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地点,随同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一起缴纳。
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下列单位和个人,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有()
甲企业位于某县城,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有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2015年2月,甲企业货物销售额为2.5万元,应缴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6万元,已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退税,是指由于对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而发生退税时,应同时退还其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某企业本年缴纳的各类税金为:增值税200000元,消费税150000元,营业税120000元,城建税32900元,教育费附加18800元,则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和附加为()。
某市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3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65万元,消费税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市甲白酒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份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0万元,委托乙运输公司将该批农产品运往某县的丙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白酒,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甲企业支付丙企业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丙企业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是20%,消费税定额税率是0.5元/500克,计算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万元。
2015年7月,位于北京市区的A企业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5万元、消费税8万元;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营业税20万元、企业所得税15万元、房产税8万元。A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发生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征时,同时减征城建税。
选取的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中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评估时不需要说明税费测算收费标准及减免税优惠依据。
某县城生产化妆品的纳税人2015年3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0万元,消费税30万元,补缴上月应纳消费税2万元,当月取得出口退还增值税5万元,获批准出口免抵增值税4万元,缴纳进口关税8万元、进口增值税20万元、进口消费税10万元。该纳税人2015年3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万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缴纳的增值税为13万元,营业税6万元,消费税3万元,印花税0.4万元,房产税3.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1万元,教育费附加0.89万元,则A公司当月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和查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以及对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规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城建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凡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政策陈述,不正确的是()。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B.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C.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需要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D.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建税
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建税规定的有()。A.货物运输业按代开发票纳税入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的,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5%预征城建税B.因减免“三税”而退库的,相应的城建税可以同时退还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城建税D.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E.纳税人偷漏“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罚款,一并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或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要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营业税的纳税人应以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核实纳税人是否将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检查()发生额。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位于市区的某自营出口的实木地板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9年2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50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为60万元;当月内销实木地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20万元,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2019年2月应缴纳城建税()万元。
()经修改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