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中,哪个选项排列组合是正确的?①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件;②有原告资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③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④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是其主张权益的享有主体,我国行政诉讼不存在他人诉讼和公益诉讼;⑤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所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必须是已经发生的损害。()
原告以被告拖欠借款10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被告只承认曾借原告人民币l万元,但已还了,1000元。原告否认被告还款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一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后,在()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14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时,人民法院可以()。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起诉状后,按上述条件逐项审查,并在()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北京施工企业与深圳销售公司于2011年7月在长沙市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材料运送到上海市的工程所在地,并约定合同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因北京施工企业拖欠货款,深圳销售公司在深圳市的法院起诉北京施工企业。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村民周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周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周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周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周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周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周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已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
行政诉讼中,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原告不同意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161题:对于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 原告不服的, 可以()。
原审原告在二审中经人民法院准许申请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村民周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周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周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周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周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周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周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复议维持的情况,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行政诉讼中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法院应当决定不予变更。()
原告马某与被告孙某在一次农产品展销会上,经协商一致,签订了买卖小麦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于1998年3月底前供给被告当年冬小麦5000千克,每50千克单价为105元,共计货款10500元;被告于收货后10日内将全部货款及运费付给原告。1998年3月20日,原告按合同约定将5000千克小麦运至被告所在地车站。被告提货后,由于当年冬小麦丰收,销售困难未能按约付款,几次催款没有信息,于是委托张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原告因家有事先回家,诉讼由其律师代理进行。原告回家期间,被告找到张律师,向其诉说了所处困境,要求和解。张律师认为,原告在委托书中已写明由自己全权代理,遂同意和被告和解。
行政诉讼中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法院应当决定不予受理。()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又发现原告有新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处理,如果原告不服新的处理决定,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