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如果行为人制作并且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以此为据编造、传播虚假的证券交易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该公司所发现的证券,只能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编造、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李某用147万余元买入S股票5万股。不久,S股价连续下跌,李某为挽回损失,以内部传真的形式,向某报的编辑部等发出传真稿,谎称“B公司”已收购S股票。某报原文刊登了李某编造的虚假信息。第二天,S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李某在S股票上涨后,抛售S股票,营利200万余元。对李某应当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追诉。
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中国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不得从事或者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编造并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及( )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Ⅰ.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超过规定的金额 Ⅱ.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超过规定的金额 Ⅲ.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超过达到规定的金额 Ⅳ.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
某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并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期货交易活动,李某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应予立案追诉的情形有( )。 I.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 II.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 III.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IV.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利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应予立案追诉的情形有( )。 I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 II.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III.多次进行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 IV.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
关于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情形中的(),应予追诉。 Ⅰ.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Ⅱ.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Ⅲ.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Ⅳ.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价格、时间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的( )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l81条规定,编造、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戒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扰乱证券交易市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中,应予立案追诉的情形有()。Ⅰ.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Ⅱ.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Ⅲ.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Ⅳ.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密押题]
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编造并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编造关传播证券交易、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下列可能构成该罪的主体是()。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