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依据新加坡的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上海,那么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公司的应就来源于()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的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申请权转让给美国的乙公司。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北京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印花税()万元。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拟合资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双方商定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那么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万美元。
中国的甲公司欲将其一项发明专利权转让给美国的乙公司。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中国境内甲公司向美国的乙公司发放了100万美元贷款,贷款到期后,乙公司无力偿还,甲公司决定核销这笔贷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国的甲公司与外国的乙公司拟在北京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起草了一份《合作经营合同》,下列哪几条合同条款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美国的甲公司与中国的乙公司共同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乙公司依约履行各项义务,但因甲公司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那么,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杭州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准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双方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以及亏损。于是,他们就企业设立及双方出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假如你是这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下列问题。在企业的注册资本中,美国投资方的投资比例有何限定?
美国的甲公司将其位于中国境内的办公大楼出售给日本的乙公司。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当就其销售办公大楼的收入依法向中国政府缴纳营业税。()
北京的甲公司准备在外地设立一家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那么其在北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备案的期限为()。
济南市的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成都市的乙公司在杭州市生产该产品并在南京市销售。甲公司可以在下列哪些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下列选项中关于合营各方的出资表述不正确的有( )。
英国的甲商贸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与中国的乙服装厂订立一份买卖合同,购买乙服装厂生产的幸福牌衬衫1500件,合同约定由乙服装厂在英国的办事处将货物送至甲商贸公司。后甲公司称乙服装厂所交货物与样品质量不符,遂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争执不下。按照我国法律,法院应当决定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中国的甲公司与日本的乙公司拟在北京设立一外商投资企业A(简称A企业)。乙公司拟以专有技术进行出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北京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已知,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印花税( )万元
中国的甲公司和日本的乙公司(从事服装加工业务)拟在中国成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主要从事旅游开发业务。双方的出资如下:甲公司以2台机器设备出资,乙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同时,甲公司用来出资的2台机器设备的作价,为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的,双方并没有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无法协商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外国甲公司与中国境内的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乙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付出资,但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其出资。2010年2月1日,乙公司催告甲公司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2010年3月15日,甲公司仍未缴付出资。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中国境内甲公司向美国的乙公司发放了100万美元贷款,贷款到期后,乙公司无力偿还,甲公司决定核销这笔贷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美国甲公司在其本国申请获得A牌小轿车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我国乙工厂生产的小轿车也使用A牌商标,并享有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美国甲公司与我国的乙厂生产的小轿车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甲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乙厂的商标权,为什么?
美国甲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在其本国享有"A"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中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也使用"A"商标,并享有中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美国申请注册。美国的甲公司与中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此情形下,依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权
成都的甲公司与上海的乙公司在天津签订合同,内容是甲公司将杭州分公司的办公楼卖给乙公司设在杭州的办事处,后因办公楼电梯无法正常使用发生纠纷,乙公司准备起诉甲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电梯维修费用,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管辖的法院,则法院对此案件有管辖权()
美国甲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在其本国享有"A"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未在中国申请注册。我国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也使用"A"商标,并享有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美国甲公司与我国的乙公司生产的平板计算机都在我国市场上销售。此情形下,依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