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委托监理合同索赔时效性规定是:业主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提供一次该事件仍然在持续的证明材料。直到该事件结束后()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以时效已过为理由,不予受理该索赔请求。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才可能被受理。
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可以在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再报送正式索赔报告,即()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有权不马上处理该项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d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单位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d内,向监理机构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d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理由。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承包人提交了索赔文件后,干扰事件对于施工造成持续影响,则承包人的正确做法为()。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一0201),承包人提交了索赔文件后,干扰事件对施工造成持续影响,则承包人的正确做法为( )。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知道该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则()。
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知道该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则( )。
FIDIC(99版)合同条件53.3条也规定:当据以提出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报告应被视为是临时的详细报告,承包应在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的()天之内发出一个最终的详细报告。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 )。
第356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承包人提交了索赔文件后, 干扰事件对施工造成持续影响, 则承包人的正确做法为()。
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承包商应在该项事件(),提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赔偿额。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
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提交中间索赔报告的时间一般为()天。
对于具有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的方式正确的是()
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如果施工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 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日内向工程师递交()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递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递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天内递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