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卷筒上固定钢丝绳端钢丝绳压板不应少于()只。
GB/T14405—1993《通用桥式起重机》规定,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不计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至少应保留两圈。
钢丝绳用压板固定在卷筒上时,其数量不得少于()块;若用一块板固定在卷筒侧面,则长度不得少于()倍;但不论以何种方式苦定,当吊钩降到最低时,保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仍有()圈以上。
起重机械当吊钩牌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方法有()。
除固定圈数外,铜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至少要保留()
天车的起升机构是用固定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把滑轮组与吊钩组连接起来完成各种()工作的。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圈。
钢丝绳在卷筒上可以用锲块和()固定。
当起重机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小于()圈。
对钢丝绳尾端在卷筒上的固定情况应()检查一次。
钢丝绳在卷筒上不应全部放出,当重物位于最低位置时,钢丝绳除被压板固定的圈数外,应留有不少于()圈的余量。
钢丝绳端不固定在卷筒上,通过卷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与卷筒面间的摩擦力来传递牵引力的卷筒,称为()卷筒。
钢丝绳绳端在卷筒上常用的固定方法有:()。
卷筒上的钢丝绳工作时放出最多时,卷筒上的余留部分除固定绳尾的圈数,至少还应缠绕:()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圈
钢丝绳尾端在卷筒上固定,单层缠绕时通常采用压板。
《缆索起重机技术条件》(SL375—2007)规定,缆索起重机在任何工况下,除固定部分以外,钢丝绳缠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不得少于()圈,起升索严禁接长使用。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除压板固定钢丝绳的圈数之外,至少还要留圈()
装船机卷筒钢丝绳的固定方法采用压板固定法,钢丝绳端螺栓压板固定在卷筒外表面。压板数为4个。()
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3圈,且末端固定应可靠。在保留两圈的状态下,应能承受1.25倍钢丝绳额定拉力。()
钢丝绳尾端在卷筒上固定,单层缠绕时通常采用压板法()
钢丝绳在卷筒的固定应保证安全可靠,臂架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4至6圈,在固定处不应使钢丝绳过度弯折。()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