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及()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手拉葫芦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可以靠近被起吊物件。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当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为3m时,R应为2m。
使用电葫芦起吊时工件与电葫芦位置应在()上,不可斜拽工件。
电动葫芦在工作中,不准()起吊或作()工具使用。
手拉葫芦如需工作暂停或将工件悬吊空中时,应将()。
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使用锚头吊、手拉葫芦等手动起重设备起吊超过200公斤以上重物时,起重工作由()负责。
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
手拉葫芦起吊重量在(0.5~10)*103kg时,起升高度应()。
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
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在铣床装卸工件时,工作台位置应保证()。
利用电动葫芦起吊重物时最大起吊垂直斜度不应大于()°。
使用电动葫芦起吊重物时,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斜拉、斜吊,物件捆绑应牢固可靠。()
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当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为20m时,R应为()。
手拉葫芦起吊重量在(0.5~10)*10<sup>3</sup>kg时,起升高度应()
天车空车运行时,其吊钩、工具等应处于上限位置。负荷运行时,其吊物应高于移动路线最高障碍物0.5米,不可超高起吊。()
使用链条葫芦起吊时,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制动装置()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28.2.7.8条规定: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当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为5m时,R应为()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当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为30m时,R应为()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当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为3m时,R应为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