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应安设()传感器。
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器设备、行人的巷道为专用回风巷。
专用回风巷是指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有()条专用回风巷.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安设()甲烷传感器。
突出矿井的非突出采区专用回风巷可以行人。
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安设()浓度甲烷传感器()。
()是指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在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联合布置的采区专用回风巷内可以安设乘人器,但必须将机头电器设备布置于巷道的进风侧。
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只能敷设电缆,不能安设其它电气设备。()
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器设备和行人。
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有自燃煤层的采区应设置至少()条专用回风巷。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2条专用回风巷。
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运料、安设电器设备、行人的巷道为专用回风巷。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 )条专用回风巷。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行人。()
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内,以及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应当安设全量程或者()甲烷传感器;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内甲烷传感器应当安设在距工作面10m以内的位置。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准备采区时,突出煤层掘进巷道的回风不得经过有人作业的其他采区回风巷()
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应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水平、采区胶带运输巷不应兼作回风巷,已兼作回风巷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