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均应由()人员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机组在非计划停运修复期间进行的试运行及试验中,若发生设备损坏或发现新的必须消除的缺陷,除填写原发事件记录外,尚须填写新事件记录。无论老、新事件,在原批准的检修工期内不能修复时,则在检修期满后,应转为()。
测温发现高频阻波器发热点温度未达到严重缺陷,应增加(),联系检修人员查明原因。
检修班组工作人员发现缺陷除汇报检修班长,还应由班长通知(),并记录在班组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和(缺陷网页)。
遇设备(),应及时查询()的所有缺陷,督促检修人员消缺。
()制度是发供电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管理设备缺陷的制度。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①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进行时;②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③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生下列()情况时,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撤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
发生()情况时,属于重大设备缺陷,应停止运行进行检修。
检修人员发现的缺陷,应详细记录缺陷设备名称、部位、具体现象等,定性上网填报缺陷信息.
检修班组工作人员发现缺陷除汇报(),还应由班长通知值长,并记录在班组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和(缺陷网页)。
严重缺陷应在立即内完成动态评价并制定检修策略,避免出现设备进一步损害和造成事故。
设备运行检修部门在发生设备典型缺陷或少见异常情况时,应组织班组人员在()内开展专题分析,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上报生产设备管理部。
按《广东电网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后通过检修人员验收即可归档。()
按《广东电网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缺陷信息报告要求,发生的10kV设备存在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紧急缺陷,发生后配电运行人员应通过信息系统并在()内上报缺陷信息。
值班期间发现设备缺陷可直接通知(),经确认属实后,录入缺陷软件中,缺陷发现人录检修人员,通知人录当值值长。
设备运行中发生严重威胁电网安全或220kV及以上设备安全的危急缺陷,各市检修公司、省检修公司主管生产领导应在1小时内向省运维检修部负责人报告.
严重缺陷:根据华东运行规程检修人员必须在()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当检修人员确认录入的缺陷不存在或录入错误情况下,检修人员通知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安排运行人员到现场确认,若此缺陷不需处理,由值长或运行班长通知设备部()将此缺陷删除。
按《广东电网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设备缺陷信息报告要求,发生的10kV设备存在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紧急缺陷,发生后配电运行人员应通过电话并在()内上报缺陷信息。
运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检修人员消缺,负责做好消缺(),办好工作票手续,为检修部消缺创造条件;运行人员对已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验收试运。
电力电缆设备发生严重缺陷一般在内安排处理()
机组在检修后的启动次数必须如实填写;当在试运行或试验中发生新的设备损坏或发现新的必须立即消除的缺陷,且在原批准的计划检修工期间内不能修复时,自计划检修工期终止日期起应转为()事件。
设备在额定条件下运行发生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