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国际工程承包保险的第三方责任险是指在施工中,对由于()的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上伤亡,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的一种险别。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合同条款第54条规定,承包人已经运至现场的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被视为业主的财产,为专供本合同工程施工所用,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将上述任何物品和其任何部分运出现场(但运输车辆除外),这一规定被称之为()。
某安装工程保险合同附加了“特别费用扩展条款”,保险人承担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损失有关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包括():
对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印制、调运、保管、使用空白重要凭证,或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空白重要凭证()而引起资金损失或发生其他重大事故的,应按照我行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罚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积分管理规定(试行)》(工银办发[2007]481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身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合同中被申请人是指本保险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其所持有的财产因被保险人申请而被人民法院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造成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是指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由于()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委托人(即业主)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工程师”是指业主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
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工程一切险是在实施本合同工程中,如果出现了造成附近地段的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工程事故时,因第三方要求业主赔偿、提出诉讼的,保险公司将根据法院或政府的裁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险。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未征得业主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需的指令,承包人就予执行。
乙方转包或非法分包本工程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签订的任何()和利益转让给承包人。
根据《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5-2005),()应收集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
根据《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5125-2005),监理工程师对于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不负有收集的义务。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有关费用补偿()。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都属于机动车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