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被认为是营利性的法律规范,请问:下列法律条文中,哪一条文反映了商法的营利性特点?()
商法被认为是()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商法不同于民法一般法的特征包括()
中世纪西欧商法经历了由共同商法向国家商法发展的两个时期,1561年最早颁布国家商法典的国家是()
英国人的商法认为商法最核心的部分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对于旅客到目的地后,行李明显发生损坏,但旅客没有递交书面通知,则认为是旅客完好收到行李的证据是().
一般认为海商法开始于()
一般情况下,大陆法系国家的民商法是:()。
一般认为,保险法是商法。()
私法的二元制结构中,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
从商法角度看,商人的所有行为都会被认为是有偿行为。
商法的自然机理认为人与人的共识是不可能一致或者重叠的。()
商法教材一般分为哪三个部分?()
国外部分国家在商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禁止流质、禁止流押的除外的情形,但是其前提一般是建立在()之间。
在近代国家法律的发展过程中,商法的国际性色彩逐渐加强。()
德国个别学者认为商法其实就是企业的对外私法。()
为了解决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国外的商法典中一般会规定通常的()。
近代第一部海商法是( )
大陆法系民传统的民商法一般实行()制度。
◑一般认为,( )属于公法。◑A、行政法◑B、婚姻法◑C、继承法◑D、商法
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未能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届满()日内交付货物的,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通过海商法的学习,你了解到了哪些海商法的独特法律制度?它们不同于一般民商法制度的特殊性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