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王某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李某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李某名下,后来二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关于该不动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即双方婚前和婚后的收入均归其个人所有,也均由个人支配和处分,婚姻生活中没有共同财产。
( )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夫妻财产制度。
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一套,并按揭贷款,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后来,由于二人感情不和而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王女士向张先生提出分割房屋一半财产的要求。下列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是()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张侗与李莉于1996年元月结婚,2005年6月,张侗以双方长期分居,感情已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李莉同意离婚,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上发生争执,协议不成。 主要问题是: 李莉婚前购有进口彩电一台,婚后共同合用,分居期间置于张侗房间,因零件老化而报废,李莉要求用双方共同财产抵偿,张侗也予反对。
甲、乙在2010年12月结婚,甲在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甲乙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后双方感情破裂于2013年协议离婚,双方就前述房屋不能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侗与李莉于1996年元月结婚,2005年6月,张侗以双方长期分居,感情已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李莉同意离婚,但二人在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上发生争执,协议不成。 主要问题是: 张侗有祖传房屋四间,二人婚后共同使用,分居期间各住两间,李莉要求分割产权。张侗以全部房屋都是婚前个人所有为由坚决反对,并出示了所权证。
依我国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已在婚后共同生活中消费,损毁、灭失的,离婚时,要求用共同财产补偿的,其处理原则是()。
()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刘某死后,他和李某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刘某的哪些财产可由李某继承?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共同财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
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一套,并按揭贷款,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后来,由于二人感情不和而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王女士向张先生提出分割房屋一半财产的要求。张先生和王女士离婚后,该房屋的产权()。
下列各项财产中,哪项财产在夫妻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后仍是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
夫妻财产可以在婚前约定也可以在婚后约定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2题:陶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一套,并按揭贷款,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陶先生与妻子梁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后因二人感情不和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梁女士向陶先生提出分割房屋一半财产的要求。关于本案的处理,你认为正确的是()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乙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但是直至财产分割时还未拿到房屋产权证,则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