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应根据集团客户所处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资产负债指标、()等,设置授信风险预警线。
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贷款转让等措施分散风险。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的适度原则是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以上或者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这里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 )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称: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否则将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组织()等措施分散风险。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控制额度不得超过华夏银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或华夏银行认为超过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当-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家银行风险地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等措施分散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地决定》(修正)第12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规定,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100%。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资本余额5%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指的超过风险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商业银行()以上或商业银行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
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华夏银行资本余额15%以上或华夏银行视为超过华夏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华夏银行应采取()措施分散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明确,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利用集团成员各自会计报表集分别测算集团成员的授信理论值,根据集团整体风险状况和集团各成员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核定集团整体授信额度并对集团客户成员进行额度分配,由各成员分别承贷承还的授信模式。上述描述所指的授信管理模式是()。
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可采取以下措施分散风险()。
当一个集团客户授信需求超过一家银行风险的承受能力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等措施分散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规定,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当一家银行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超过其资本余额15%以上时,应采取风险分散措施。()
根据《华夏银行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华夏银行资本余额()以上或华夏银行视为超过华夏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华夏银行应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贷款转让等措施分散风险。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我行资本净额的(),否则将视为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