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厂内甲类石油化工装置距丙类石油化工装置的防火间距为()m。
石油化工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距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30m。()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距相邻工厂(围墙)的防火间距为()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m。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m。
油气井井口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
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石油化工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距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倍塔杆高度。
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m。
铁路应保持的防火间距为()。
容积为400m3的液化石油气贮罐距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总容积超过5000m3的储罐区,距储配站内生活区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
石油化工企业厂内甲类工艺装置距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为()m。
机械采油井距企业专用铁路线的防火间距在()。
第二类危险货物采用罐车的装卸地点,距铁路正线、房屋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少于()m。
自喷油气井距离国家Ⅰ、Ⅱ级架空通信线的防火间距为50m。
固定动火区距可燃易燃物质的设备、贮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距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最好在()m以上。
加气机、压缩机及储气井组与站外架空通信线的防火间距为()。
石油化工企业液化烃罐组距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为2倍塔杆高度。()
石油化工企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距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为()m。
自喷油气井、单井拉油井距100人以上的居民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的防火间距在()。
对在石油化工企业设置的火炬系统与其他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严格的规定。距火炬筒()m 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版):厂区内甲醇储罐为内浮顶罐,该罐组的专用泵在布置时距甲醇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在焊割作业时动火地点距乙炔瓶要保持米的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