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涉及信用卡()张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信用卡()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根据徽商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规定,利用虚假资料,或窃取、收买、非法取得他人资料与徽商银行签订收单业务合作协议,累计骗领徽商银行pos机具()台以上的事件属于信用卡业务重大安全事故和风险事件。
行为人明知犯罪分子实施伪造信用卡犯罪,而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构成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的行为,以()定罪处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是《刑法修正案(五)》同一条文增设的罪名,并且适用同一法定刑,二者的区别在于()
行为人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者,事前通谋,为其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以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论处;否则,应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论处。()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伪造信用卡”行为。
下列有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银行工作人员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刑法》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为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将自己骗领的信用卡予以出售或提供给他人,行为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规定处罚。()
甲秘密窃取他人现金3000元和信用卡一张,并使用此信用卡进行消费,金额达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构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并从重处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区别与联系在于()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下列哪些属于此处分范围的() ①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②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甲收买了某商场的收银员,暗中将盗码仪与POS机相连接,在特约商户的收银员受理信用卡业务时,甲盗取了他人信用卡磁条信息,对于甲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窃取他人账户信息或密码,或使用他人信息登录、使用应用系统的,其他危害农村信用社信息安全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至开除处分。
《刑法修正案(五)》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在量刑上应从重处罚。()
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将自己骗领的信用卡予以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根据《刑法》行为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规定,伪造信用卡的,定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该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