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经营者集中),丙公司为甲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丁公司为间接控制甲公司的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确定甲公司的营业额时,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 丙公司的营业额应计人甲公司的营业额 B . 丁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C . 丙公司和丁公司共同控制的戊公司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D . 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发生的营业额应计入甲公司的营业额

时间:2022-09-06 15:10:05 所属题库:反垄断法律制度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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