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年,英国的()在纽兰纳克为工人子弟创设了历史上得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学校。
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法则”区别说所创设的法律适用原则分别是()
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对外宣战媾和等权力。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英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加拿大都有住所,两人在中国旅游时不幸在北京发生汽车相撞事故,甲对乙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有()。
英国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韩国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1884年在英国伦敦创设的汤恩比馆是()的开始。
884年在英国伦敦创设的汤恩比馆是()的开始。
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乙公司在英国使用甲公司在英国获批的某项专利。后因相关纠纷诉诸中国法院。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英国1875年《司法条例》创设的最高法院系统,包括上诉法院和()
在英国,法律上保持独立性且法院也自成系统的地区是()
英国的甲商贸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与中国的乙服装厂订立一份买卖合同,购买乙服装厂生产的幸福牌衬衫1500件,合同约定由乙服装厂在英国的办事处将货物送至甲商贸公司。后甲公司称乙服装厂所交货物与样品质量不符,遂通过其在中国的办事处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争执不下。按照我国法律,法院应当决定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丈夫阿明为马来西亚人,妻子玛丽为英国人。丈夫阿明在中国逝世后,妻子玛丽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有关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特鲁福特是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他有一独生子。特鲁福特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因而指向法国法,而法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因而指向瑞士法。最后,英国法院按照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使特鲁福特的独生子的要求得到满足。这一法律适用的过程属于 ( )
英国《1990年法院与法律服务法》中没有规定如下哪一项:()。
英国《1990年法院与法律服务法》中没有规定如下哪一项:()。
丈夫阿明为马来西亚国人,妻子玛丽为英国人。丈夫阿明在中国逝世后,妻子玛丽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有关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依我国《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中国男子胡明1990年与英国女子维多利亚在英国伦敦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英国0 1999年胡明向英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0年英国法院判决解除胡明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婚姻关系.2003年胡明回中国工作,同年结识了中国女子江珊,2006年二人准备再婚,胡明遂向我国有关法院申请承认英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假设我国与英国之间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法院拒绝承认英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理由?()
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下列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所创设的法律制度的内涵是()
李翔宇是定居在中国的韩国人,全新兰是定居在日本的韩国人。双方在韩国首尔订立了一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现全新兰向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李翔宇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1、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3、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单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