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数量过多时,也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其封面及有关记账凭证上加注说明。
《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妥善保管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年,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年。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会计主体、凭证日期;();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涉及资金收付的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保险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妥善保管业务经营完整帐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五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年。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25年。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记账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年。
保险公司的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于(),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总账的保管期为()。
信托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这些文件资料的保管期限,从财产信托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在会计凭证传递的时间内,凡经办记账凭证的会计人员都有责任保管好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严防在传递过程中散失。
企业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凭证保管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存期限为(),专夹保管的服务协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为()。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记账凭证上注明 “附件另订”。 ( )
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 )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根据《细则》第二十九条,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年
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下的,保险公司有关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年。
保险公司记录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下列关于资金运营活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未经授权不得经办资金收付业务B.出纳人员根据资金收付凭证登记日记账C.印章与空白票据统一由出纳保管D.会计对相关凭证进行横向复核和纵向复核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年,现金银行日记账账簿保管期限()年,年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