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投资者是与发行人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个月。
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时,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有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均应按()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公司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0月17日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 )。 I.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II.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III.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IV.财政部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中国证监会规则解释,作为战略投资者应该是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应向银监会联合提出申请,银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私募证券的发行对象通常是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个人投资者。
商业银行境外理财投资,应当委托经银监会批准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其他()作为托管人托管其用于境外投资的全部资产。
按证监会规则解释,作为战略投资者应该是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 )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公司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要求发行人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网公开发行方式是指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唯一的卖方,投资者在指定时问内,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当满足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
根据保监会2012年7月颁布的《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企业债券,应当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并且经最新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元人民币。
除国家限制外部投资者进入并经银监会事先同意的特殊行业的企业集团外,新设财务公司应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作为出资人,或经营团队中至少引进1名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名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仲裁解释合称为(),是特定的国家机构依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解释权所进行的解释,这些解释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与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并应作为办案的依据。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编制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股票发行中,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应在配售协议中约定持股期满后方可上市流通,该期限不能少于6个月;对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自该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3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当满足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等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网站上披露,并且应该放置准备于(),以备公众查阅。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不适用于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17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135号令】),其中,调整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按主承销商的要求单一账户缴纳不超过()万的保证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准则》的要求编制()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