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2011年修订版)中规定属于分包人工作义务的是()。
由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能推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意思表示。
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原则之一是注重保护发包人权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规定,为了不错失索赔权利,承包人应在干扰事件结束后的()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之一是()。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时间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由于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担。
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根据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0214),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之一是()。A.编制劳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发包双方可通过(),约定具体工程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
由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能推出,双方当事人具备“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献,一定期间内不予答复,则视为承认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献”意思表达。()
根据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以下属于发包人风险的包括:()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规定,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规定,不可抗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发生()时,承包人可以行使暂时停工的权利。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