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将射线装置分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规定,()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的。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发生辐射事故时,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且向当地()部门报告。
《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年限是()
我国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将射线装置分类为()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缴其未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的放射源,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取得的许可证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类,将射线装置分为()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应当经()批准方可进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限制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目录和禁止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目录0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三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制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准文件的,由()收缴伪造、变造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原批准机关撤销批准文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未按照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提供进口方可以合法持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证明材料,并由()依照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使用()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指定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或者实施退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的,由()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确定的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级别,负责有关国际信息通报工作。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配备()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并处()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