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乙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公司所用施工技术不当出现了质量问题而遭到业主30万元索赔,则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A、虽质量事故是乙的技术所致,但联合承包体双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甲或乙无权拒绝业主单独向其提出的索赔要求 B、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甲、乙各承担50%的责任,业主只能分别向甲、乙各索赔15万元 C、业主既可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若乙先行赔付业主30万元,乙可以向甲追偿15万元

时间:2022-09-22 04:54:48 所属题库: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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