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适用的法律,学者们有多种主张,在司法实践中,各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进行识别时,多适用()。
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涉外民事案件中,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
下列关于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使用语言的表述,哪些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
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只能由中国律师代理,不适用其他代理制度。
在一般地域管辖方面,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我国法院管辖权的一般连结因素是()
什么是涉外民事案件的律师代理?
识别在涉外民事案件性质的认定上有重要作用识别过程中,识别的对象是()
下列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有()。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之一的因素。
下列关于司法协助和涉外民事案件说法错误的是:()
在香港,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外国法被视为事实,毫无例外地,须由当事人举证。()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对涉外民事案件判决的上诉期限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处的“重大”是指下列哪些情况()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这里的涉外因素包括()。
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第一审法院为()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使用( )。
涉外民事案件中,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日。
在采取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志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国家中,最为典型的国家是()。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