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这一点体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
通常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为提高效率,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日。
仲裁庭处理的人事争议案件需要延期的,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哪些案件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刑诉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申请延期的,劳动仲裁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本条所称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主要是指下列()案件
公案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案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这一点体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30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不得超过15日。()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