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012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指出,要开展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并进一步要求规范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研究养老金产品管理办法,开发标准化养老产品,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效率。此前,国家出台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了集合年金的规范发展。某公司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采用了通常的“3+1”运行模式,即()。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建立、健全()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国家建立、健全()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12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指出,要开展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并进一步要求规范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研究养老金产品管理办法,开发标准化养老产品,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效率。此前,国家出台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了集合年金的规范发展。集合计划“2+1+N”运营模式中的“N”是指()。
国家建立()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建立健全同()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国家建立公务员()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的思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
国家为促进计划生育,解决子女少养老难的后顾之忧而建立的保障制度不包括()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4.《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 )社会保障会制度。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 )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 )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依法规范用工,促进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发展()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是在战争年代供给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对于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生活、稳定社会秩序、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根据计划经济体制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它的局限性。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变动体现在:(1)扩大社会保障的对象,原来社会保障的对象仅为城镇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干部和固定工,覆盖面窄,要建立一种所有劳动者都能合理、平等享受的社会保障以社会办保障的本来面目。(2)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障经费,原来一般都由企业直接支付,是企业的沉重负担。现在要逐步还社会保障制度(3)原有的社会保障项目不够完备,如没有失业保险这个项目。(4)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筹资渠道过窄,需要建立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公共政策学原理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调整的原因。
根据《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