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共同共有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
张奶奶今年已经75岁,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伴五年前因肺癌去世后,张奶奶的身体每况愈下,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但是,由于年事已高,无法劳动,被安排轮流在几个孩子家生活。最近,张奶奶不想这样反复地“流动”下去,于是就和女儿商量,在她家安度晚年,并把自己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留给女儿。两个儿子得知此事后,纷纷与母亲翻脸。张奶奶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包括()。
程奶奶七十多岁,六年前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居住。程奶奶患白内障,视力很差,平时都是儿子、儿媳来给她做饭。最近儿子搬进新房子,把程奶奶也接了过去。看着刚装修好的新房,程奶奶哪里都不敢动,经常让儿媳送她回老房子洗澡,最终程奶奶还是搬回了老房子。从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角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一子,女儿早已出嫁。黄老太太的老伴去世后,儿媳一直照顾她。黄老太太去世后,留下存款2万元和房屋一间。黄老太太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上述财产。儿媳认为她对黄老太太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老伴去世后,郑大爷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由于儿子儿媳平时工作繁忙,无法照看老人,于是便请了保姆帮忙照料。某日社会工作者小邓前去探访,却发现郑大爷的房间不仅凌乱,而且散发着刺鼻的馊味。郑大爷躺在床上,床头放着几瓶药,床边放着尿盆,他反复地说:“这些日子我太麻烦人了。”保姆说,郑大爷在两周前出门遛弯时不慎摔倒,造成骨折,上周出院后回家静养。上述情况表明,郑大爷目前生活存在的风险因素是()。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该案例体现的是()关系。
张奶奶的儿子外出打工,儿媳与她常闹矛盾,前天又因管教孩子婆媳俩发生了冲突,儿媳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张奶奶请社会工作者“管管儿媳”,为了有效帮助张奶奶一家,社会工作者请张爷爷和张奶奶详细讲述事情原委,还请邻居介绍张奶奶家的情况,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收集服务对象资料的方法是()。
张老汉在北京郊区盖了10间房屋,与老伴、儿子、儿媳共同生活,产权人是张老汉自己。后来因修高速公路拆迁,张老汉得到100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100万元的补偿款购买了三套房子,让家人继续居住,但是产权人依然是张老汉。后来儿媳妇因与公公婆婆不合,突然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公婆婆,要求公婆给自己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假如张老汉一家是住房特困户,那么拆迁后的房款的所有权属于()。
江老因小儿子江二没有房子住,将自己的私房3间借给他住。但是江二在郊区房屋普查时候,趁机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市房管局向江二核发(芜房地字1999第1036号)房地产证。2005年4月6日江老与江二吵架,生气要收回住房,江二出示了房地产证。江老对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冯老先生现年78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40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20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年12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
刘老汉早年丧妻,其下有三子:刘老大、刘老二、刘老三。在刘老汉的精心抚养下,三个儿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刘老汉一直随着刘老二生活,但也经常到刘老大和刘老三家小住。1985年5月12日刘老汉亲笔立下遗嘱,说在其死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刘老三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1988年初,经检查发现刘老汉患有癌症。刘老汉住在刘老大家进行治疗。因老大侍侯周到,刘老汉便亲笔立下遗嘱,由老大继承其祖传的房屋,并有签名,注明的时间时1989年1月10日。1990年刘老汉的病情加重,由刘老二护送至老家,路上老二对刘老汉照顾的很好。刘老汉让老二把他抬到老家的乡政府,口述遗嘱,有乡秘书作记录,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的内容是将祖传的房屋有老二继承。事情隔了不久,刘老汉不治身亡。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的房屋。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张老汉住在A市B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张山、张水、张燕。张山与其父亲同住一个城市,张水与张燕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立一遗嘱交给其女张燕。遗嘱中称:其遗产房屋全部由张燕继承。张老汉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张山承担。张山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李海,得价款6万元(房屋尚未变更登记),张水回来后,向法院起诉张山,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过程中,张水因病死亡,张水之子张明和女儿张红要求参加诉讼。A市B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张燕也从外地赶来,在该法院尚未开始审理时向该法院递交诉状,并附有其父遗嘱,请求该法院将房屋判给自己。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王老汉与张老汉订了一买牛合同。王老汉向张老汉交付了两头牛,张老汉支付了相应价款,张老汉在宰杀该两头牛的过程中,发现一头牛中有牛黄并得款8000元,对该牛黄款的归属?()
张大爷是社会工作者小郑的服务对象,小郑对张大爷的印象特别深刻,他骨瘦如柴,身上衣服破破烂烂、脏兮兮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小郑了解到张大爷在老伴去世后跟儿子一起生活,儿媳嫌张大爷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味,将他赶到院子西边一间破陋的房间居住。每天吃饭时,儿媳也不会主动喊张大爷吃饭,张大爷知道自己的儿媳嫌弃自己,所以每次吃饭不管吃饱与否都不敢跟儿媳讲。在社会工作者看来,张大爷儿媳对待张大爷的行为属于()老人
普查员在某普查小区入户时,了解到以下情况:本户10月31日晚有5人居住,有3个户口薄,米林自己一个户口薄(原为非农业户口),其妻子张萍单独一个户口薄(原是农业户口),其儿子.儿媳.孙子3人一个户口薄,登记为2户。()
2020年11月5日,普查员来到张三家,主要情况如下:(1)张三10月31日晚在外旅游;(2)张三妻子10月31日晚在家居住;(3)大儿子张某一为某部现役军人,10月31日晚休假在家;(4)大儿媳与张三夫妻一起生活,户口未在本户,其儿子初中住校,户口在本户,10月31日晚在校居住;(5)二儿子户口在本户,二儿媳户口未在本户,两人和女儿在外单独生活;11月2日生一女儿,户口落在本户;(6)大儿子的岳父过来探亲,10月31日晚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户。本户应登记9人。()
2020年11月5日,普查员来到张三家,主要情况如下:(1)张三10月31日晚在外旅游;(2)张三妻子10月31日晚在家居住;(3)大儿子张某一为某部现役军人,10月31日晚休假在家;(4)大儿媳与张三夫妻一起生活,户口未在本户,其儿子初中住校,户口在本户,10月31日晚在校居住;(5)二儿子户口在本户,二儿媳户口未在本户,两人和女儿在外单独生活;11月2日生一女儿,户口落在本户;(6)大儿子的岳父过来探亲,10月31日晚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户。本户应登记5人。()
2020年11月5日,普查员来到张三家,主要情况如下:(1)张三10月31日晚在外旅游;(2)张三妻子10月31日晚在家居住;(3)大儿子张某一为某部现役军人,10月31日晚休假在家;(4)大儿媳与张三夫妻一起生活,户口未在本户,其儿子初中住校,户口在本户,10月31日晚在校居住;(5)二儿子户口在本户,二儿媳户口未在本户,两人和女儿在外单独生活;11月2日生一女儿,户口落在本户;(6)大儿子的岳父过来探亲,10月31日晚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户。本户应登记8人。()
2020年11月5日,普查员来到张三家,主要情况如下:(1)张三10月31日晚在外旅游;(2)张三妻子10月31日晚在家居住;(3)大儿子张某一为某部现役军人,10月31日晚休假在家;(4)大儿媳与张三夫妻一起生活,户口未在本户,其儿子初中住校,户口在本户,10月31日晚在校居住;(5)二儿子户口在本户,二儿媳户口未在本户,两人和女儿在外单独生活;11月2日生一女儿,户口落在本户;(6)大儿子的岳父过来探亲,10月31日晚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户。本户应登记6人。()
谢老汉在曙光小区有一套房屋(为谢老汉个人财产),2020年7月1日产权人谢老汉去世,其继承人妻子刘梅与儿子谢腾飞(已婚)希望出售该套房屋,签约时未办理继承公证,当与买受人姜小果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时,不需要提供谢腾飞妻子的同意出售声明()
普查员在某普查小区入户时,了解到以下情况:本户10月31日晚有5人居住,有3个户口薄,米林自己一个户口薄(原为非农业户口),其妻子张萍单独一个户口薄(原是农业户口),其儿子.儿媳.孙子3人一个户口薄,登记为1户。()
张某起诉王某,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套、 款10万元,确定婚生子女张某某的抚养权。本案的诉讼标的是:()A.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张某某的抚养权B.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C.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D.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和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
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问,房屋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的是()。①某男与某女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这套房屋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②甲男和乙女结婚后一年,甲男在工地工作时受重伤导致瘫痪,获赔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共50万元,这50万元属于甲男的个人财产③老张夫妇为儿子结婚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婚后,这套房产就属于儿子儿媳的共有财产④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