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心解释剖面上的含油显示层数、含油级别、岩性、颜色必须与原始岩心描述纪录一致。()
完整岩心采样长度一般为()5~8cm。
为满足绘制1:100岩心柱状剖面图的需要,对于一般岩性而言,凡长度在()以上的不同岩性均需分层,不足者按条带处理。
绘制岩心录井草图时,厚度小于0.4m的单层或特殊岩性层,其颜色符号可不填。()
描述岩心层间接触关系时,要综合闻所判断其接触关系,不同岩性逐渐过度,无明显界限时,该接触应为()。
当井壁取心为假岩心或岩性与设计不符时,可去掉假心,并在描述中说明即可。()
RQD表示以钻孔获取的大于10cm的岩芯断块总长度与岩心进尺总长度之比。()
地层岩性判断:以岩屑描述和分析测定为主要依据,参考();如取有岩心,则以岩心资料为主要依据。
采取岩心时,应根据岩性和岩心长度确定卡料的()。
岩心装图时,()可拉开解释,但只解释岩性,不解释颜色。
在井壁取心描述时,如果一颗岩心有2种岩性,应对其中体积较大的那种岩性进行描述定名。()
确定井壁取心位置时,通常对厚度小于3m的储层,定()岩心;厚度大于3m的,每层上、中、下均需定井壁取心,特殊岩性层每层定()岩心。
对碎屑岩岩心重点描述含油情况、(),具体描述顺序为颜色、矿物成分、粒度、分选程度、胶结物含量、胶结程度、结构构造、含油气情况、特殊矿物、化石、沉积旋回与上下岩性接触关系等。
钻井取心的岩心分段原则规定:根据绘制一定比例岩心柱状图的要求,对大于()10cm的不同岩性、颜色、含油级别、结构、构造、含有物、特征的岩心均予以分段描述。
曲线长度大于或等于列车长度时,曲线阻力与曲线半径成正比。
厚度大于()个录井间距的巨厚单一岩层,应依其颜色及岩性粗细结构等变化规律分段描述。
岩性相同而颜色不同或颜色相同而岩性不同,厚度大于()的岩层均需分层。
岩心解释剖面上的含油显示层数、含油级别、岩性、颜色必须与原始岩心描述记录完全一致。
确定井壁取心位置时,通常对于厚度小于3M的储层,定()颗心;厚度大于3MM时,每层上、中、下均需定井壁取心,特殊岩性层每层定()颗岩心。
岩心采样时,样品长度一般在()cm。
确定井壁取心位置时,通常对于厚度小于3M的储层,定()颗心;厚度大于3MM时,每层上、中、下均需定井壁取心,特殊岩性层每层定()颗岩心。
岩心描述过程中,岩性识别困难,层位不清时,必须挑样送化验室鉴定()
为绘制1:100岩心柱状剖面图的需要,对于一般岩性而言,凡长度在()cm以上的不同岩性均需分层,不足者按条带处理。
利用岩屑或岩心油气显示评价油层时,油砂颜色往往反映了油质的差异,一般情况下,油质越轻,油砂颜色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