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变更是指供水公司与用户在签订()履约过程中,或虽未与用户签订合同,但已经发生的供用水关系中,因用水一方的名称、用水性质、用户水表、销户等原因导致的供用水关系具体内容发生了变更。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可解除供用电合同,并依法进行。
变更用电业务指用户在()情况下,由于自身经营、生产、建设、生活等变化而向供电企业申请,要求改变原《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用电事宜。
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办理暂停手续,电力公司即予销户。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用电时,按()用电办理。
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在双方解除供用电合同关系前,客户应缴清截止到停电()的所有电费,及其他相关债务。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用户连续()不用电,也不办理暂停手续,供电企业即予销户。
用户变更情况发生后,原用户应及时对变更供用水关系存续期间的名称、水表更名、用水性质变更、()、销户等情况向供水公司营销员或基层收费所、营业大厅的受理人员提出申请。
在哪些情况下,供用电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供用电合同()。
用户更名只有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后,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的用户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办理。
用户连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变更用电业务是指用户在不增加用电容量和供电回路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而向供电企业申请,要求改变原《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用电事宜的业务;通常包括减容、暂停、暂换、暂拆、迁址、移表、改压、改类、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等项目。详见第十章第一节。变更用电业务时,既可增加用电容量也可增加供电回路。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原用户应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停止供电。
供用电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要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业务扩充是指根据用户的用电申请制定可行的供电方案,,装表接电,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起客户与供电企业的供用电关系()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如果客户()不用电又不办理变更用电手续时,供电部门即作自动销户处理
销户是指客户由于供电企业强制终止客户用电的业务()
供用电双方在合同中订有电力运行事故责任条款的,由于供电企业电力运行事故造成用户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