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由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李志的伤残补助金、胡丽的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为()

A . 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个人财产 B . 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C . 伤残补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收益为个人财产 D . 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2-10-26 04:28:46 所属题库:财富传承规划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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