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哪些机构或者自然人?()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以下( )情形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Ⅱ.向累计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Ⅲ.向累计15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Ⅳ.向累计3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有() 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Ⅱ.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Ⅲ.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100人的 Ⅳ.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下列属于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有()。 Ⅰ.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Ⅱ.公司股东自行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Ⅲ.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 Ⅳ.公司股东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人的,亦构成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将发行股份全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Ⅱ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采取非公开方式进行推介 Ⅲ股东大会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次日刊登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意向书 Ⅳ配股时,控股股东主动承诺认购其他股东放弃配售的股份
股票公开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时,应当按《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的要求》制作和报送下列哪些申请文件?()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包括( )。 Ⅰ.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Ⅱ.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 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Ⅳ.向原股东公开募集股份
下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中,应当组织承销团承销的有()。
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可以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的有()。 Ⅰ公司的控股股东 Ⅱ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 Ⅲ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 Ⅳ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Ⅴ公司的核心员工
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的,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包括( )。 Ⅰ.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Ⅱ.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 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Ⅳ.向原股东公开募集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时,发行价格应不高于()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下列有关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I.必須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II.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为公开发行 III.向累计超过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为公开发行 IV.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非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特定对象包括( )。 Ⅰ.公司控股股东 Ⅱ.实际控制人 Ⅲ.证券投资基金 Ⅳ.公司董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人的,为非公开发行。
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人的,为公开发行,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特定对象选择应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不超过( )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利率可以由上市公司与主承销商依法协商确定Ⅱ.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Ⅲ.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可以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转让Ⅳ.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