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预案》规定,可能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形成舆情热点的事件;或敏感时间、敏感地点在运营管辖范围内发生20人以上,对正常生产和公共秩序造成影响的非访事件,启动应急响应()

A.Ⅳ级 B.Ⅲ级 C.Ⅱ级 D.Ⅰ级

时间:2023-12-25 22:00:58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