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对于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低于50%)和不符合江苏银行准入条件的国有控股担保机构一律上报总行准入。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
2005年8月15日《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允许民营资本可以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外的所有民用航空领域,同时要求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集团和主要大城市机场需要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地位。要求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集团和主要大城市机场需保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地位。这是因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增资行为。其中,因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报特定主体批准。该特定主体是()。
某日,A国有独资公司的资本额发生变动。经查:A国有独资公司由B国有控股公司出资设立,至今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某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有()。
中国首条民营资本控股高铁――()PPP项目9月11日在浙江杭州签约。该项目预计总投资超过400亿元,其中由复星集团牵头组建的民营联合体占股51%。民资在中国铁路投融资领域首次控股,打破了长期以来铁路建设领域约束民营社会资本投资的“玻璃门”,在我国铁路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该期间为()
张某担任一家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因人事变动,需由张某兼任公司总经理。该兼任事项应当经公司的()同意。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甲企业是国有控股企业,2017年拟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后国家将不再拥有甲企业的控股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企业的增资行为应当()。
我们国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可以()①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②促进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③改变国有银行的主导地位④降低金融领域的准入门槛
如果国家拿出1亿元进行投资,组建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控制的资本总额是1亿元。如果组建股份公司,国家拿出1亿元投资,掌握40%的股份,就可以控股,这时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就扩大到()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某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该转让可能致使国家对该企 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下列关于该国有资产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中国首条民营资本控股高铁—()PPP项目9月11日在浙江杭州签约。该项目预计总投资超过400亿元,其中由复星集团牵头组建的民营联合体占股51%。民资在中国铁路投融资领域首次控股,打破了长期以来铁路建设领域约束民营社会资本投资的“玻璃门”,在我国铁路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2008年10月通过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控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批准。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批准。
2019 年 1 月 3 日新疆()开通运营,这是国内第一条由国家批准、民营资本控股修建、纳入我国中长期路网规划的电气化铁路。
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规定,所出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重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应当由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相关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律责任。